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发表时间:2021-02-03 09:54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坐落于有"天府之国"之称的西部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四川省成都市。电子科技大学原名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是1956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部署下,由交通大学(现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的电子信息类学科合并创建而成。学校1960年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首批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1年,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重点共建电子科技大学的协议,学校进入了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的行列;近年来又先后成为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国防科工委重点共建高校。经过50多年的建设,电子科技大学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成为一所完整覆盖整个电子类学科,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主要面向在职从业人员招生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 须具有高中、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力者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 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 报考本科第二学历 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毕业文凭者
二、招生专业及层次
注:全国各地学习中心具体开设的层次和专业以学校当季招生授权为准。 三、入学考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8号)的要求,学校严格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保证生源质量。 注:若考试科目有政策性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四、录取资格评定 我校对通过了入学考试的报考学员发放网络教育录取通知书,准许其上报当季“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教育部“全国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新生注册资格进行最终审核。 特别提醒:考生因个人基本信息错误、虚假、或学历毕业证不符合注册要求等原因造成无法注册等情况,由此所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录取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总校缴费,并到所选报学习中心完成办理入学注册、学籍生成等相关报到事宜,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当季网络教育录取资格,由此所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学费收取
网络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其学费按学分收取。高起专、专升本各计80学分、高起本计160学分。 由于区域经济差异,具体学费标准见各地学习中心获取的《电子科技大学网络高等教育授权书(2021年)》或致电咨询当地学习中心;学生注册后,学费情况可登陆学生管理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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